一、选调单位、职位及人数
选调单位为华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网络信息中心,在编制限额内选调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人员为华池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已转正定级的管理九级及以下职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含教师和医护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愿意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也可报名。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3.学历和年龄等具体要求详见《华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网络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备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履职能力;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或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新录用(聘用)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未满的;
6.试用期未满的;
7.未经本部门、本单位同意的;
8.干部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干部身份来源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9.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10.不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11.其他不得交流和调配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华池县人大办负责组织,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公开测试、考察、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等6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按照个人自愿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7日(星期二)至12月19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华池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4张。
(2)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华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网络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一式2份。
(3)县组织人社部门录用或聘任文件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或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公章)1份。
(4)本人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加盖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1份。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上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4.报名步骤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报名推荐表》,如实填写,正反打印后并送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2)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华池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5.资格审查
华池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依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人员报名结束后通知本人。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本次公开选调计划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资格审查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有关规定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随时关注魅力华池或等候电话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公开测试
1.形式与内容。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华池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能力素质、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有关规定降低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2。
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由华池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公开测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结束后在华池党建、魅力华池APP公布。
(三)考察
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相应职位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县人大办公室负责组织,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听取意见、与考察对象面谈、政治素质测评、干部职工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量化评分。其中,政治素质20%、工作实绩30%、工作能力20%、工作作风20%、干部职工评价10%。政治和廉洁方面有问题的一票否决。考察结束后,按测试成绩占60%,考察评分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在华池党建、魅力华池APP进行公示。
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听取执纪执法部门意见,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只递补一次。
(四)人选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经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报县人社局审定。
(五)公示与调动
1.公示。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本单位和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县人社局调动手续;对有反映,经查实且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按照省市公开选调有关规定,由华池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决定。
2.联系方式:赵金龙156829620130934—5121526
华池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