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体育局、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体发〔2018〕37号)相关规定,西安市体育局2024年度计划招聘优秀运动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体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体育职业道德;
3.原则上以试训运动员为主选拔,年龄一般不超过18周岁(200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16周岁以下报名者,需监护人书面同意),个别项目成绩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专项成绩要求,须代表西安市在国家和陕西省进行运动员注册。
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招聘项目及人数以《西安市体育局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见附件)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弄虚作假、违反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相关规定的人员;
3.严重违反运动队相关管理规定及纪律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市体育局官网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各专业项目报名地点见《西安市体育局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报名时间自2024年12月23日9:00至2024年12月27日17:00止。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近一年(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所参加赛事秩序册、成绩册及成绩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填写《西安市体育局所属训练单位优秀运动员招聘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岗位。
3.资格审查。由西安市体育局所属各训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招聘报名表》上签署审查通过的意见。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之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
考核满分100分,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项素质测试、专项身体素质测试、身体机能测试等内容。考核的时间、地点由市体育局所属各训练单位另行通知。
考核成绩在西安市体育局官网公布。根据考核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市体育局所属各训练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结合各运动项目特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由市体育局所属各训练单位审核汇总后,报西安市体育局核准,并在西安市体育局官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运动项目、近一年内取得的最好成绩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由西安市体育局按程序报西安市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纪律,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考核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其他事项
对于招聘岗位工作职责、招聘资格条件、报名所需资料等具体问题可直接电话咨询市体育局所属各训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029-86787980。
附件:西安市体育局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序号 |
专业项目 |
人数 |
专项成绩要求(以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所获成绩为准) |
报名地点 |
咨询电话 |
1 |
武术(套路、散打) |
2 |
1.全国青年锦标赛前六名; 2.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单项前八名。 |
西安市青少年体育学校办公室 (西安市伞塔路89号行政楼4楼) |
029-82298926 |
2 |
乒乓球 |
1 |
1.全国“八大杯”比赛单项前六名; 2.全国U系列比赛单项前六名; 3.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单项前八名。 | ||
3 |
羽毛球 |
1 |
1.全国U系列比赛单项前六名; 2.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单项前八名。 | ||
4 |
拳击 |
1 |
1.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全国青年锦标赛个人前三名; 2.全国锦标赛、冠军赛个人前八名。 |
西安市体育运动学校办公室 (西安市体育训练中心科研办公楼9层906室) |
029-88060561 |
5 |
跆拳道 |
2 | |||
6 |
射击 |
1 |
1.省运会个人冠军; 2.两次省年度锦标赛个人冠军或达一级运动员标准; 3.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决赛个人前八名或达一级运动员标准; 4.全国青少年比赛个人前三名或达一级运动员标准; 5.全国协作区比赛暨全国冠军赛分站赛个人前三名或达一级运动员标准; 6.全国U18射击锦标赛冠军或达一级运动员标准。 |
西安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办公室 (西安市体育训练中心科研办公楼10层1012室) |
029-88060667 |
7 |
游泳 |
1 |
1.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前八名; 2.全国青少年游泳U系列总决赛个人第一名,且达到一级运动员标准; 3.省运会或省年度锦标赛个人第一名,且达到以下运动员等级标准: (1)高中阶段运动员达国家健将级运动员标准; (2)初中阶段运动员达一级运动员标准; (3)小学阶段运动员达二级运动员标准(需获得两年省锦标赛个人第一名)。 |
西安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办公室 (西安市体育训练中心科研办公楼11楼1103室) |
029-88060587 |
8 |
举重 |
1 |
1.全国锦标赛、冠军赛总成绩前八名; 2.全国青年锦标赛、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前三名; 3.总成绩超过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接近国家健将级标准。 |
西安市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办公室 (西安市体育训练中心科研办公楼12层1207室) |
029-88060612 |
9 |
国际式摔跤 |
1 |
1.全国锦标赛、冠军赛前八名; 2.全国青年锦标赛、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前三名。 | ||
10 |
柔道 |
2 |
西安市体育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