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盐城市亭湖城市资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盐城市亭湖区公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具备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
二、招聘企业简介及岗位
(一)招聘企业简介
1、盐城市亭湖城市资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城市建设及相关项目的投资经营;政府委托的城市土地开发、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建设运营;自营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等业务。
2、盐城市亭湖区公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2月,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7.75亿元人民币。主要负责实业投资;市政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投资、融资、运营、管理;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的经营、管理、资本运作;基金管理等。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18年盐城市亭湖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址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9日—2018年11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址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1)盐城市亭湖城市资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东路53号东亭国际商务中心B座11楼1115室;联系人:顾亚丽;联系电话:0515-89918658。
(2)盐城市亭湖区公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东路53号东亭国际商务中心B座10楼1016室;联系人:王晨 ;联系电话: 0515-89918998。
(二)报名材料
1、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2、《亭湖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4、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电子档案);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当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养老保险证明);6、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者,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提供材料进行审核。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3、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且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的人员,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 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2. 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 2018年1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领取地点为报名点。
3. 笔试阅卷结束后,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姓名致电报名电话查询笔试分数。
(二)面试
1.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5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含同分者)。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所有岗位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分数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考试总分计算方法
考试总分=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
五、聘用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分按照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体检人员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分相同时,取笔试分数高的参加体检;笔试分数再相同时,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公示结束后,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六、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企业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招聘工作监督
本公告由盐城市亭湖区区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亭湖区区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咨询电话: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 0515-66690305
盐城市亭湖区人社局 0515-66691275
招聘监督电话:0515-66691293
1.2018年盐城市亭湖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盐城市亭湖区区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