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系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公开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2、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公文写作和电脑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30岁以下(198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
岗位:文秘。
学历及专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文秘写作类专业优先)。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星期一),8:30至17:00。
2、报名地点: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10办公室。(地址:湖州市青铜路218号)。联系人:沈刘怡;咨询电话:2123037。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编外人员应聘报名表》、户口本(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四、资格审查及考试
1、资格审查:由指定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将通知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文写作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工作思路、岗位适应程度及沟通协调能力。
五、编外人员录用
1、确定录用:根据面试择优确定拟聘人员,通知拟聘人员在1周内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结果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委托湖州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湖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2、工资待遇:聘用单位负责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
3、使用和管理:编外人员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外用人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