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 辅助工程质量监督人员1人;
2. 办公室人员 1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
4.学历:本科及以上(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学历毕业证书);
5.专业:辅助工程质量监督岗: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办公室岗: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新闻学、传播学、法学、社会学、社会工作。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
1、公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9日至10月31日下午6: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并将本人近期1寸电子照片嵌于表格中),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 qyy1111@126.com,超过报名规定时间的,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工作人员会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报名者联系。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对象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应聘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提供相关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络报名信息一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3、考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招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按4:6的分值确定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5、公示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选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后对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聘用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钱;联系电话:0572-2280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