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好“交通扶贫攻坚战”,确保交通各项重点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分宜县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并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聘用公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对象
从事公路建设和施工管理的技术人员
二、聘用条件
(一)共性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
2.热爱公路建设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5.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
(二)个性条件
1.道路工程师: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以上担任同类(路基工程或路面工程)项目道路工程师施工经验;或5年以上道路专业工程师监理工作经历,并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证。
2.技术员:公路工程、土建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优先。
三、聘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22日止。
2.报名地点:分宜县交通运输局二楼公路站办公室。
3.报名方式及要求: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数码照片1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个人简历、工作业绩证明。所有资料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亲自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
应聘工作由分宜县交通运输局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应聘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交由招聘领导小组核验,并现场确定是否符合资格条件。
二是综合考核。由招聘领导小组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实际操作、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水平。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经综合考核合格人员,自行到分宜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体检合格后确定聘用。
(四)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由分宜县交通运输局统一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
(五)待遇
聘用人员属临时人员,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所有聘用人员均为30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的聘用人员月工资分别为道路工程师6000元/月、技术员4000元/月,以上月工资均含五险费用。聘用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有关说明
(一)本次聘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应聘人员往返产生的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叶盼
2.联系电话:18379031013
(四)应聘人员所提供资料概不退回。在聘用时限截止后10内,未收到聘用通知者,请自行联系其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