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业务需要,南丰县人武部现面向社会招聘文秘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年龄3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家在南丰县城区的优先。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中文专业优先。有一定文秘写作基础且条件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且不限专业。
(二)招聘基本条件。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明确的政治条件和《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身体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意识。
2.知识面广,文字基础扎实,吃苦耐劳,能胜任办公室工作。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一定专业能力,会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及劳动教养人员。
2.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1月23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实地报名方式。地址:南丰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南丰县人武部办公楼二楼,南丰县琴城镇傩乡大道726号),现场填写《南丰县人武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近期1寸免冠照片),提交有关验证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书、学位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3)个人简历。
(三)统一考试。时间:2018年11月27日9:00-12:00;地点:南丰县人武部二楼会议室。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写作能力、时事政治等知识。试卷满分100分,50%为客观题,50%为主观题。
(四)面试和体检。笔试总分前3名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时间:2018年11月29日;地点:南丰县人武部二楼会议室。由南丰县人武部组织实施。体检在南丰县人民医院进行,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确定预选对象。笔试科目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70%、30%。各科目成绩和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并及时告知本人面试成绩和是否被确定为预选对象。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确定排名。
(六)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南丰县人武部组织对预选对象进行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政治考核主要考察政治面貌、宗教信仰、遵纪守法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综合考察主要考察现实表现、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七)确定拟录用对象。12月5日前,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对象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考岗位和录用分数线,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办理录用审批手续。12月12日前,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南丰县人武部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通知其到岗工作,试用时间为3个月。
四、工资待遇
聘用待遇按照江西省抚州军分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3个月,每月工资1850元;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用工合同,每月工资3000元,由南丰县人武部按南丰县事业单位有关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未尽事宜,可向南丰县人武部咨询。联系人:李立平,电话:18179470099
南丰县人武部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