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江都区长江堤防岸线巡查管理工作,经区编办批准,扬州市江都区水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水务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3、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9日至1998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
4、学历大专以上,专业不限;
二、招聘岗位、工作内容
1、招聘岗位:巡堤工1名;
2、工作内容:江都辖区内长江、夹江、芒稻河岸线堤防巡查。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2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江都区水务局人秘科(江都区政府北门对面水务局三楼),联系电话:0514-86552196,联系人:陈旭东。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须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2、资格审查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刻取消报考资格。水务局人秘科负责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者于2018年12月5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江都区水务局人秘科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岗位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以百分制计分。主要考察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以及相关常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准时到考场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拟招聘人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由江都区水务局组织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四、合同签订及工资待遇
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并服从组织安排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1900元/月,考核奖金1000元/月(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年终一次性发放)。正式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续聘。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江都区纪委派驻纪检组:0514-86299553。
招聘简章由扬州市江都区水务局负责解释。
扬州市江都区水务局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