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系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管员共5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男性;
7、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现已取得学历证书,其中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8、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开发区户籍的退伍军人和持《就业援助证》人员放宽至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 报名地点及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26日-3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108办公室(开发区松合路369号,地铁下沙西站北侧约900米)。
3、报名提供材料:
(1)《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附件一);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国家承认的教育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6)退伍证、就业援助证等其他材料。
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和录取。
4、资格审核后报考人员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酌情延长报名期限或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笔试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查应聘人员对法律等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阅读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总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实施前,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招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及其他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本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工资待遇按照《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本公告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666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