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用人需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27名卫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计划
本次共计划考核聘用事业编制卫计专业技术人员27名。具体考核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西昌市2018年下半年考核聘用卫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考核范围及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考核岗位所需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岗位表》中要求的工作年限,是指截止2018年11月27日,在工作中累计满足岗位所需的工作年限。
三、考核条件
(一)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含普通高等院校成人全日制脱产班且取得学士学位),报考乡镇事业单位或有特殊需求的岗位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及以上,详见《岗位表》。
(二)年龄:详见《岗位表》年龄要求。35周岁即1982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40周岁即1977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45周岁即1972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
(三)专业及资格证:详见《岗位表》。
(四)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招考单位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适宜报考的。
四、报名程序
本次考核聘用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西昌人事考试平台(xcpta.cnhrxc.com)。网络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7日——30日17:30时。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填报信息及上传照片。报名时请登录西昌人事考试平台(xcpta.cnhrxc.com),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上需上传个人证件标准照,30KB左右)。报名成功后,需在报名网站上打印《报名表》一份。
(三)本次考核招聘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凡报名成功者均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网络报名的结果和考生所填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资格审查的参考依据,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审核确定。
五、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
(一)时间及地点:2018年12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12月4日(上午8:30——11:30),在西昌市胜利东路101号(西昌市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缴费。
(二)资格审查时应出具的手续:
1、考生需提供报名表1份(网上在线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的原件和复印件。
2、根据《岗位表》要求按需提供《执业资格证》、《护士资格证》、《职称证书》、《工作证明材料》(需注明工作时间、有无编制、职称、现工作岗位名称)、《同意考调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参加考核招聘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注意事项:考生本人需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组对考生的基本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有不符合岗位要求、违反本简章规定或使用虚假信息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聘资格。
六、考核招聘实施办法
(一)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1、考核招聘岗位名额与报名人数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如达不到差额的岗位,相应调整或取消招聘名额,调整后的名额可用于报考人数相对较多的岗位。调整或取消的情况于考核前在西昌人事考试平台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后涉及考生所缴纳的考务费用,在西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退费。
2、有效报考人员因故缺考使实际开考人数未形成差额的,仍视为有效。
(二)考核方式及成绩计算:
1、考核方式:综合专业知识考核和实践能力考核。
2、成绩计算: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专业知识考核30分、实践能力考核70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准考证发放的地点和时间:考生凭缴费收据和缴费通知单在市卫计局(马水河街105号)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的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确定选岗人员名单: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考核的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选岗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按实践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再次并列,由考核小组研究后确定。
七、选岗
选岗的考生需于规定时间内参加岗位选择,逾期未选岗者取消其选岗资格。选岗时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后,考生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签订《就业补充协议》。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一)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
(三)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后在招录机关规定时间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
九、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核政审。
十、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一、聘用
(一)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不报到上班、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二)签订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执行试用期,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考聘人员五年内需取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否则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服务期限最低须满6年。
(三)岗前培训:根据省、州有关规定,新进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用人单位共同实施。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时间、要求和拟聘用人员应提供的材料等由西昌市公开考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十二、递补
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递补意见,市考录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执行。如需递补,则从该拟聘岗位现场考核总成绩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则按实践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三、纪律与监督
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执行相关回避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考核聘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考核聘用、体检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或体检资格;已被考核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考核聘用纪律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四、附则
考核聘用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西昌人事考试平台予以公告。
本次考核聘用工作在西昌市公开考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西委办发〔2018〕154号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4-3231149(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监督电话:0834-320450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3223354(市纪委监察委)
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联系电话号码,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考生在招聘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号码留错、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附件:西昌市2018年下半年考核聘用卫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西昌市公开考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