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杏坛镇行政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工作人员六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劳务派遣,与佛山市顺德区杏洁市政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杏坛户籍优先。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毕业证书,专业不限(国土、规划、房产专业优先)。
(三)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四)熟悉电脑操作,有责任心,具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精神,能胜任岗位工作。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实行自愿报名,经面试、体检、政审通过后择优录取。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00-17:30。
2、报名方法:提交大一寸彩色照片、毕业证和工作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杏龙路329号杏坛镇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管理科填写报名表,报名材料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二)选拔方式
1、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表现等方面。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实际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单,经体检,因身体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选缺额时,按成绩高低等额递补。报考者体检费用自理。
四、聘用手续
考察无违纪事实符合条件的体检合格人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经杏坛镇行政服务中心研究决定同意聘用的人员,将与佛山市顺德区杏洁市政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陈小姐 27388946 麦小姐 27388715
杏坛镇行政服务中心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