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配置昆明市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昆明市教育局将赴东北师范大学组织专场招聘。本次招聘计划为118人(含10名公费师范毕业生),如有变化,以工作现场发布的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二、招聘时间
预计2018年11月27—30日,具体行程见附件5(如有变化,将在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和昆明教育人才网上发布,请大家关注)
三、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教育部直属东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单位、岗位、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毕业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分类与适用请参照《教师资格条例》);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招聘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18年昆明市教育系统东北师范大学现场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其中语文教师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招聘单位为昆明市部分公办学校(详见招聘单位简介附件2)。
五、招聘程序
招聘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谈、笔试、试讲、签订协议等环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生须到招聘现场报名并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2018年昆明市教育系统东北师大现场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审查表》(附件3),一式三份,并提供能反映个人能力的资格证书、个人荣誉、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4.加盖院系公章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4);
5.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
考生在报名时必须明确应聘的岗位,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或多岗位报名无效。材料除原件外,复印件概不退还。
资格审查评审组对考生报名提交的材料综合评审后,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的5倍确定进入面谈人员名单,若报名人数在招聘岗位计划5倍以内则全部进入面谈。面谈名单在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和昆明教育人才网上公布。
面谈。主要考核考生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求
职动机等方面情况。面谈后,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谈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笔试人员名单在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和昆明教育人才网上公布。
(三)笔试。主要考查应聘者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时事政治等知识。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与试讲人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末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试讲。笔试成绩和试讲人员名单在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和昆明教育人才网上公布。
考生须自行准备黑色中性笔、橡皮等考试用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参加考试。
(四)试讲。试讲题目现场公布,考生根据抽签顺序依次备课15分钟后试讲,试讲时间在15分钟以内。
(五)考核成绩。考核成绩由笔试成绩和试讲成绩组成,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占40%,试讲成绩占60%。考核成绩低于70分不得聘用。考核成绩并列时,试讲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考核成绩将在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和昆明教育人才网上公布5个工作日。
(六)签订协议。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聘计划与拟签订协议人选1:1的比例由高到低顺序签定三方协议书。签订协议时,如有考生弃权,可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聘用。考核成绩公示无异议的,由各招聘单位适时组织对已签约的考生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后,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应聘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后续体检、考察、聘用等工作将在次年7月底前完成,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原因未能如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八)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的可直接试讲,以试讲成绩作为考核成绩。
(九)博士毕业生直接考核后聘用,除正常工资奖励外,每月给予1000元生活补助;同时,给予适当租房补助,第一年每月补助1000元,第二年每月补助700元,第三年每月补助400元。以上两项补助,补助期限为3年。
(十)公费师范毕业生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应聘考生要诚信报考,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应聘者,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各环节的通知将及时在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和昆明教育人才网公布,请应聘考生及时关注是否进入下一环节,并按通知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
(二)考生在办理聘用前(2019年7月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学历和资格证书。如考生未能取得上述证件或签约后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行政处罚等,视为考生违约,违约考生需承担违约责任。
(三)拟聘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公告由昆明市教育局和各具体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十、咨询和监督电话
(一)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二)监督举报电话:昆明市教育局 0871-63135506
昆明市人社局 0871-63177252
昆明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