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公证处为石嘴山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因业务发展需要,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
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证员2名
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年龄25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4、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5、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公证工作规定;
6、家住惠农区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五年内曾受过行政司法拘留处罚的;
2、曾被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个人诚信不良记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公证工作的情形。
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核(外调)—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11月19日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11月19日至 11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现场报名地点:石嘴山市公证处
(大武口区朝阳西街与裕民路路口玻璃房内)
报名联系人:戴女士
联系电话: 0952-2012609
需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复印件2份;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执业证、律师执业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2份;
④一寸彩色标准证件照片2张;
⑤应聘人员整个面试及聘用过程中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填报的《石嘴山市公证处招聘公证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⑥应聘者所提供的任何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符合报名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宁夏就业招聘网微信平台,进入面试程序。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择优录用2名公证员。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公证处承担。
(五)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和诚信记录等。对进入考察人选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察,最终确定录用人选。
用工形式
拟录用者的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与石嘴山市公证处签订。
工作内容
工作职责:依法办理公证业务及公证处相关事务。
薪资待遇
(一)拟聘公证员试用期为三个月。经过录用后试用期合格的人员,同意继续留用的,基本月薪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项社会保险按规定含在工资内;
(二)公证员享有法定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