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即日起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合同制书记员。
一、招聘原则
1、公开招聘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取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大专以上学历,法律及文秘专业优先;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石嘴山市惠农区户籍,且居住惠农区;
5、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系统;
6、细致认真、踏实肯干,有较强的责任感;
7、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8月4日。
报名人员需填写《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交惠农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四、资格审查和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8月5日
2、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
3、组织人选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五、聘用及管理
招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如试用期能胜任工作,试用期满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
六、工资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薪资标准为试用期每人每月1500元,试用期满每人每月1700元。
七、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延安路惠农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常科长18995265801赵锋18995265805
附件: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