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技师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宁事招公告核﹝2018﹞78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文件精神,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其中编内7名,编外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南京技师学院是一所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特色的职业院校、江苏省重点技师学院,现有在校生6000余名,教职工300多名。学院坐落于栖霞区仙林大学城学海路29号,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移动机器人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江苏省世界技能大赛综合集训基地、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京技师分院。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南京技师学院网站(www.njjsxy.com)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技师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
5.符合《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9:00至2018年12月4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11月26日9:00至2018年12月4日18:00。
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有关信息。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报名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18年11月26日9:00至2018年12月5日16:00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确认缴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考生,可于2018年12月6日9∶00-16∶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考生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5.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8年12月12日起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各专业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12月15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2.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
(1)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单位要求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需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由南京技师学院在市人社局指导下,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形式为技能操作考核或者试讲,具体形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并通过抽签领取面试考号。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告知考生。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苏教师【2002】59号)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技师学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咨询监督
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技师学院025-85796602、85796635
监督电话: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68788229
本次招聘由南京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附表:南京技师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南京技师学院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