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增强全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公开招聘编外安全生产监管协管员作为执法辅助力量。为做好本次协管员的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6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吃苦耐劳,责任心强,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
2.2017年以来在我县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
(二)不得报考的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
2. 违反纪检、综治、计划生育、“两违”等相关政策法规及其他法律法规,按规定不得招聘为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2月4日工作日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党员证明材料、年度和期满考核材料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考核材料,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上杭县双拥路2号社会福利中心8楼宣教中心。
4.联系人:小唐,联系电话:3969289。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上杭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聘办法
(一)因招聘人员须经常从事矿山井下等生产企业一线开展安全监管工作,环境艰苦,优先招聘男性,如招聘男性不足,则择优招聘女性;
(二)择优招聘办法: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按以下顺序择优确定①期满考核优秀;②年度考核优秀;③学历层次;
④中共党员;⑤中共预备党员;⑥年龄小优先。
五、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标准和相关要求进行,体检费由报考者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招聘人选,并予以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招聘人员的待遇和管理
1.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实行一个月试用期,待遇按本单位现聘编外人员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
2.报名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上杭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上杭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