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院前急救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宜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宜人社〔2014〕32号)文件规定,宜兴市急救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制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宜兴户籍;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18年宜兴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制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日(星期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3号楼二楼会议室(陶都路29号)
3、报名要求:
(1)报名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交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和考务费100元。
岗位开考比例为1:1。报考资格由市急救中心进行资格初审,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体检、考察
1、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所有报考人员于2018年12月3日到市急救中心508室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
2、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进行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相关程序对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卫计委将对拟录用人员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四、录用
录用的非编合同制人员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市急救中心与其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享受企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拟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报到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谋职业。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招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按照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
(一)拟录用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二)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三)拟录用人员明确放弃录用的;
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宜兴市人才网(www.yxhr.com.cn)、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ww.yixing.gov.cn/wsj)上公布。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监督电话:87980417,87980140、87985125。
七、本公告由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