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宁波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同意,其下属事业单位宁波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是宁波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所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财政补助。主要职责是:受各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各行业和产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集中监督管理,同时接受委托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审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有意报考者请下载《宁波市招投标监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于2018年11月30日15∶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nbctc@163.com,同时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JPG格式,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且以本人姓名为文件名),未上传电子照片及逾期报名的,按未报名处理。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信息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将采用短信方式通知本人,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接到通知的考生须准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09:00,地点: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522会议室。复审时须携带:填好的《宁波市招投标监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属于国外、港澳留学归来人员须凭教育部中国留学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单位出具的(或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其它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当场告知,并现场通知参加面试时间、地点。
2、面试
面试主要是通过现场解说、提问解答等方式对面试人选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言行举止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三)体检、审核和录用
1、体检
拟录用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须自行前往医院体检,并将身体健康证明提交给招聘单位。体检不合格者将被淘汰,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审核
招聘单位将对拟录用人员的档案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者将被淘汰,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也据此程序审核。
3、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及审核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在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宁波市网上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nbxzfw.gov.cn/col/col606/index.html)“中心公告”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相关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87187301,87187302;监督电话:87187251。
宁波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