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18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实现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秀山自治县2018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一览表》);
(六)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七)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秀山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卫生系列岗位。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在秀山自治县卫生计生委705会议室,咨询电话:76672237,联系人:雷老师。
(2)除卫生系列外的岗位。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在秀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大楼509室报名。联系电话:023—76672106。联系人:黄老师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本人到场提交《秀山自治县2018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附件1规定的相关资格证原件且同时提交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县外在职在编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考核环节。
报名人数于2018年12月10日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3.专业审核有关事项。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附件3)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或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二)考核
1.准考证领取时间:
(1)报考卫生系列岗位的考生凭身份证于2018年12月14日(下午14:00—17: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报考县规划局下属岗位的考生凭身份证于2018年12月18日(下午14:00—17: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3)报考县政府办、县旅游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民宗委下属岗位的考生凭身份证于2018年12月21日(下午14:00—17: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4)报考县委党校下属岗位的考生凭身份证于2018年12月24日(下午14:00—17: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考核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具体考核方式详见《一览表》。
考核采取业务能力操作、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详见《一览表》(附件1)。考核方式为一种的分值为100分,考核方式为两种的分值各为100分,计算考核成绩时各占50%,量化计分。考核成绩现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主管部门、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若某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在面试或业务能力操作前增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按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员数1:3的比例,根据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业务能力操作或面试人选,专业技能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若经确认自动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报考该岗位考生专业技能测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试考核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具体按照渝人社发〔2016〕281号中《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执行。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生考核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除需当场复检确认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在校学习经历、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等方式查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若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递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不再进行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等。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聘用到县卫生计生委、县教委下属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须在《一览表》中要求的时间内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件,未取得者解除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得少于5年,未满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关系须按每年12000元标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未满5年的,不得转聘、流动到县外其他事业单位。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简章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秀山自治县2018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2.秀山自治县2018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颁布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