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脱贫攻坚工作,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人社系统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川人社发〔2016〕26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3〕25号)、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苍溪县引才聚智推动创新创业的特殊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苍溪籍在外优秀人才“归巢创业”行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在编制范围内公开引进393名急需紧缺中小学校教师,补充到苍溪中学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面试和考核的办法进行。
二、岗位设置
本次考核引进教师岗位共393名(含2019年计划数306名,2018年未完成计划数87名,见附件1)。其中:县城高中普通教师31名,苍溪职中专业教师10名,县城学校心理学教师2名、音乐教师2名、体育教师2名,陵江四小特教教师2名,农村中小学校教师344名。按照学科分类如下:
(一)县城高中文化课教师:31名
苍溪中学:11名(数学2名、英语3名、物理1名、化学1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1名、信息技术1名)
城郊中学:9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物理3名、生物1名、政治1名、历史1名)
实验中学:4名(数学1名、化学1名、生物1名、历史1名)
苍溪职中:7名(语文3名、数学3名、历史1名)
(二)苍溪职中专业课教师:10名
职高财会1名、化学(植物病理检验)1名、汽车运用与维修1名、土木工程1名、动物医学1名、物联网技术1名、旅游管理1名、机械设计及自动化2名、应用物理1名。
(三)县城学校心理学、音乐、体育教师、特教教师:8名
城郊中学:1名(心理学)
陵江五小:2名(音乐1名、体育1名)
陵江镇中:1名(心理学)
陵江二小:2名(音乐1名、体育1名)
陵江四小:2名(特教)
(四)农村中小学校教师:344名
初中教师:107名(语文25名、数学31名、英语17名、物理13名、化学5名、道德与法制2名、历史4名、音乐1名、体育2名、美术6名、信息技术1名)
小学教师:237名(语文90名、数学95名、英语25名、音乐5名、体育11名、美术7名、信息技术2名、道德与法制1名、科学1名)
三、引进的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范围
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本科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的教师,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音、体、美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具体为:
1.县城高中文化课教师: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本科)。
2.苍溪职中专业课教师、陵江四小特教教师、县城学校心理学教师: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本科)、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的教师。
3.县城学校音乐、体育教师: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本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的教师。
4.乡镇中小学校教师: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本科)、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音、体、美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的教师。
5.我县范围内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引进范围内,县内特岗教师必须经学校同意,教科局审批终止协议后方可报考。
2019年毕业的报考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苍溪职中专业教师除外)、相应毕业证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不予聘用,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身体健康。
(4)本科毕业生报考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具有中级职称的教师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地(市)级及以上名师,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共设五个现场报名点。
2.岗位选报。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县城中、小学校的,报名时要填报到单位、学段、学科;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按所学专业只填报学段、学科(入闱后再按成绩顺序选择学校)。每人只能选报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
3.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2019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学校招就处或教务处的学籍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职高专业教师岗位除外),并如实填报《2018-2019年苍溪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表》,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公费师范生还需提供相关合同。网上报名人员需将上述报名资料在12月12日前交苍溪县教科局人事股审核。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只作资格初审,在聘用前还要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填报资料和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往届生必须在体检合格后、考察程序进行前,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移至县人才交流中心,应届生必须在2019年8月10日前将本人学籍档案移交到苍溪县人才交流中心,并提交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没有及时移交档案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引进的整个过程,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
五、福利待遇
(一)引进教师占公办学校事业编制,工资由财政全额拔款支付。
(二)引进教师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落户到我县工作并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的,按《苍溪县引才聚智推动创新创业的特殊支持办法(试行)》给予相应安家补助和工作补助。
六、引进方式
本次公开引进采用现场考核招聘方式进行,报名结束后,组织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现场考核。具体如下:
(一)现场考核方式
1.报考普通岗位人员的现场考核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的时间为10分钟,采用百分制量化计分。
2.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人员的现场考核,采取试教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现场考核总成绩=试教成绩 x 40% +技能测试成绩 x 60%。
3.试教内容由考生按所报考岗位自行准备。
4.试教成绩达到70分者为合格,低于70分者,不予引进。
(二)现场考核时间及地点
1.试教。12月15日资格审查及发放《试教通知书》,12月16日在苍溪县城学校统一进行试教。
2.报考苍溪职中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技能测试,同期在苍溪职中一并进行,技能测试由考核组分岗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计分。
本次引进整个现场考核全部结束后,根据岗位数和试教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签订《苍溪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中小学教师协议书》。
七、成绩公布
考生考核成绩在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cx.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签约
应聘考生试教成绩公示无异议后,苍溪县教科局根据岗位数和试教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闱人员名单,并通知入闱人员到指定地点签订《苍溪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中小学教师协议书》,签约时间和签约方式以通知为准,未按通知要求签订《苍溪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中小学教师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苍溪县教科局将根据考生成绩排名顺序安排替补人员。每个签约考生缴纳签约诚意金5000元,如考生按规定时间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苍溪县教科局将退还应聘人员签约诚意金。
九、体检
(一)体检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二)体检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约400元/人)。
(五)体检须知:检查前3日正常清淡饮食,勿饮酒、勿食含血性的食物。检查前1晚忌油腻饮食。体检前1天20:00后禁食、24:00后禁水,并于检查当日准时到达。体检当天,若女性考生在生理期,不适于生理期检查的项目待生理期结束后再予补检。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可申请1次复检,在指定的另外一家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复检。
十、考察
根据现场考核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主要采取实地考察、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本人德能表现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职位的匹配情况。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工作的,取消其资格,不予引进。
十一、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cx.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二、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及工资福利制度。引进人员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规定,一经聘用到岗工作以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公费师范生按照有关政策执行),凡有违约行为,严格按照签订的《引进人才合同》处理。
十三、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引进岗位、引进条件、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考核考核、体检、政审等事宜,请向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科局咨询。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科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资格审查电话(区号0839)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5223730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220368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5223126
(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
苍溪县纪委:5220437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5224663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