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人才办“人才·南平校园行”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补齐教育发展短板全力打赢教育翻身仗的实施意见》(南政综〔2017〕4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教育系统2019届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38号)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省内外高校2019届应届毕业生组织开展教师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建阳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0人,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18年建阳区中小学、幼儿园“人才·南平校园行”公开招聘岗位简章》(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需具备以下3项条件之一:
1.符合我市中小学紧缺急需学科专业的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视同应届毕业生。下同)。
2.“双一流”大学(含原“985”“211” 院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3.各高校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6.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最迟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7.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
四、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生活津贴。到乡镇学校工作的,享受每月400—500元的乡镇工作补贴;到乡村学校工作的教师另给予平均每人每月400元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学校工作的,给予本科生10万元的安家补助。
3.住房保障。全日制硕士、博士生到我区学校工作,分别奖励60 m²和80m²以内的人才房(或30万元和40万元的购房补助)。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我区学校工作,3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500—1000元/月不等的租房补贴;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学校工作满3年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助。(具体详见《建阳区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
五、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于2018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期间接受考生报名,报考考生可通过网络(电子邮箱)和现场两种方式报名,具体方式如下:
1.网络报名:考生下载填写《2018年南平市建阳区中小学、幼儿园“人才·南平校园行”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于报名期间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jyjyrsg@163.com。
2.现场报名:首次现场报名及政策咨询、解答于11月25日8:30-12:00在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又玄图书馆前广场进行。报名期间还组织到部分省内外师范院校现场报名。
每位报考人员每轮招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本次报考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考试费用。
六、资格初审、面试、协议签订
1.资格初审。面试前对已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定于2018年12月中旬,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面试方式:考生综合素质及教学基本技能展示,评委专业提问,考评组综合评议(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3.协议签订。面试工作结束后,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按同岗位面试分数排名先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集中签订就业协议书,未签订协议书的视同放弃。
4.考生签订协议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各学科成绩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4份)。
资格初审、面试、协议签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补充招聘
本次招聘岗位还有空缺的,实行现场补充招聘。同一学科面试考生未被录用的,可按分数高低从对应学科剩余空缺岗位中进行现场报名、现场补录。
八、资格复核、体检、考察
资格复核、体检、考察安排在考生毕业后进行,具体另行通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阳区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应届生需取得毕业证书后)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履行违约责任。
十、联系方式
建阳区教育局人事股:0599-5892226、5824151、5835085
具体岗位联系方式详见岗位简章。
附件1:2018年建阳区中小学、幼儿园“人才�南平校园行”公开招聘岗位简章
附件2:2018年南平市建阳区中小学、幼儿园“人才�南平校园行”公开招聘报名表
南平市建阳区教育局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