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优秀教育人才,解决我县中小学师资力量短缺问题,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5人。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
1.普通高中教师20人
语文4人,数学2人,英语1人,政治3人,历史4人,地理4人,化学1人,生物1人。
2.职业学校教师3人
音乐1人(擅长舞蹈),英语1人,生命与健康1人。
3.初中教师16人
语文3人,英语2人,政治4人,历史2人,物理1人,生物1人,音乐1人,体育2人。
4.小学教师16人
班主任(语文、数学)10人,英语2人,品德与社会1人,音乐1人,体育1人,信息技术1人。
三、招聘对象
高中: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师范类一表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职业学校: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初中: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小学:招聘对象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行为端正。
2.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年龄:1988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
4.学历:申报高中: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一表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含同类应届毕业生);申报职业学校: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含同类应届毕业生);申报初中: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含同类应届毕业生);申报小学: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含同类应届毕业生)。
5.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应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业学校音乐、英语教师岗位的,应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报考生命与健康岗位应具备疾病预防医学专业相关资格;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种类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取得小学及以上种类的教师资格证书。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过程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集贤县县内在职教师和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2018年11月23日起在集贤政府网、集贤县电视台连续发布公告7个工作日,同时在集贤政府网公布招聘方案。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高中、职业学校:2018年12月1日。
初中、小学: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12日。
2.报名地点:
高中、职业学校:长春国际会展中心
初中、小学:集贤县教育局
3.报名方法:采取本人当场报名的方式。凡属招聘对象范围、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报名。
(1)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取得的相应教师证书的学科,按照设岗学科报名。每人只能报考设岗一个学科。
(2)报考岗位学科应符合以下要求:
报考高中所设岗位学科的人员,必须与本人取得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一致。
报考职业学校所设岗位学科的人员,音乐、英语岗位必须与本人取得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一致。生命与健康岗位应是疾病预防医学相关专业。
报考初中所设岗位学科的人员,必须与本人取得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一致。
报考小学所设岗位学科的人员,可按其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为文科类或者是理科类选择申报设岗学科,其中,报考班主任(语文、数学)的考生,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是文科类、理科类都可以,报考品德与社会的考生,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应是文科类。
报考初中及小学音乐、体育、信息技术、英语学科的,必须与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一致。
(3)报名时须提交相应材料,履行报名及资格审查手续: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下同)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有效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近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网址:http://www.chsi.com.cn)。
③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参加2018年教师资格证国考人员,要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是,此类聘用人员如果在2019年8月24日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将取消聘用资格。
④近期同版一寸蓝底正身免冠正面照片3张。
⑤集贤县域外在职教师需提供在职证明及同意报考证明(需本单位及教育局盖章)材料。
⑥2019年毕业的应届生可先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参加报名。
⑦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简称项目生),报名时需提交服务期满省级主管“项目办”考核合格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核实的项目生,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13]42号)要求,结合教育岗位的特殊情况,给予“三支一扶”中支教人员及“特岗教师”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
复印件纸张要求A4规格。
以上材料由资格审查部门审验后,原件退回本人,复印件装入其报考档案袋。
(三)资格审查
教育局、人社局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合格后履行以下手续:
①由本人填写《招聘人员登记表》和报考档案袋。
②签写《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③采集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
④报名结束后,确定考试人员。符合考试条件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1、考试时间:
高中、职业学校:2018年12月2日
初中、小学笔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
2、考试方式:
高中、职业学校:只参加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专家现场提问、量化打分,现场公布考试成绩。面试地点在东北师大。
初中、小学: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①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②笔试内容:初中音乐、体育学科为现行大学本科教材及教师职业能力相关理论和知识;小学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学科为现行大学专科教材及教师职业能力相关理论和知识;其他学科笔试内容为现行高中课改教材及教师职业能力相关理论和知识,其中:英语为外研社版,历史为岳麓版,数学为人教A版,语文、政治、物理、生物均为人教版。初中试卷命题参照高考试卷形式进行命题,小学试卷命题参照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试卷形式进行命题。
③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初中、小学各为一套试卷,满分为100分(报考小学班主任语文和数学为一张试卷,语文占60分,数学占40分)。
④笔试工作由教育局、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命题、制卷、评卷。教育局、人社局负责设置考点、考场,组织考试等具体考务工作。
⑤考试结束后,教育局、人社局监考人员共同将试卷收齐,清点无误后,按高考装订规则密封。试卷由教育局、人社局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送达到指定地点。统一组织命题人评阅试卷并登分。
⑥考试成绩确定后,教育局通过集贤政府网、集贤微言发布考生成绩。
(2)面试
①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果达不到3:1比例,可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确定面试比例),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人社局、教育局共同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选名单在集贤县政府网、集贤微言发布,并同时发布参加面试的相关信息。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
②除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学科外其他学科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为应聘学科现行教材指定教学内容,时间20分钟以内,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教师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
报考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岗位的教师,面试采取试讲(包括答辩)和技能考试两种方式进行,两项各占50分,取两项之和算作本人面试成绩。
③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体检项目进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据各学科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重新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审查考生思想作风、综合素质及报考资格。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因考生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拟聘用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按该学科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集贤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出现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六、管理及待遇
1.被聘人员必须在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调出本系统,否则不予办理调转手续。
2.被聘用人员落实教育事业编制,享受教师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组织管理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集贤县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思文(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王光仁(县纪委副书记 监察委副主任)
贾敏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李 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恒志(县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在教育局。
招聘工作由教育局、人社局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评卷、成绩发布、组织体检、考核、录取、签订聘用合同以及聘任等项工作。
咨询电话: 0469-6128625,18646991588。
八、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集贤县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