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市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辅警80人,其中,男性70人,女性10人。招聘岗位为市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4、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5、年龄在22-45周岁之间(截至2018年10月31日);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序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具有看护工作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招聘情形
1、未达到基本素质标准,有以下应当禁止行为的: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者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有以下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曾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和学籍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人或者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监委留置场所看护工作的。
(三)优先招聘情形
1、优秀退休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2、具有纪委监委留置(两规)场所看护工作经验的优先招聘,其中年龄上稍有超过但特别优秀的,作为个例上报审批。
三、工资待遇
人均月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共计3300元(扣除“五险一金”后净工资),工作期间包食宿。试用期内月工资3000元,试用期3个月。
四、招聘程序
分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其中,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实行一票否决。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共7天。
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进入平安鄂州网,下载《报名表》,填写后连同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军人退伍证等证件电子版,传送至电子邮箱9712516@qq.com;
2、现场报名。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写后连同上述证件复印件送至鄂州市公安局107室(地址:湖北省鄂州市凤凰路55号);
3、邮寄报名。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写后连同上述证件复印件寄至鄂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地址:湖北省鄂州市公安局政治部沈炼收,邮编436000)。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至7日,共3天。市公安局对提交《报名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2018年12月8日在平安鄂州网公布。
(三)面试。面试时间为2018年12月11日至12日,面试地点为鄂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楼4楼会议室(地址:鄂州市鄂城区葛山大道46号)。到期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体检。按照1:1比例,2018年12月13日在平安鄂州网上公布入围人员名单,入围人员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政审。按照1:1比例确定入围名单,由市公安局统一进行政审。
(六)岗前培训及聘用。由市公安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集中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按照劳务派遣形式予以聘用。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按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鄂州市公安局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