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55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市人社发〔2017〕3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2名)。具体招聘单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和顺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10日至2000年12月10日期间出生);对偏远乡镇的招聘岗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2月10日至2000年12月10日期间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信息表)。
(二)“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说明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本次报名截止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2.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本次报名截止日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3.根据《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要求,到2018年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
4.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
以上考生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的其它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4.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编制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到正式聘用期间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本次报名截止日期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和顺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shun.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2日。
报名地点: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和路26号科技服务大楼一楼大厅)。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须提供的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的提供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同版红底免冠照6张(背面需标清姓名);
(3)在编在职者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2018年和顺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个人所填内容必须打印);
(5)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在填报《2018年和顺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的同时,填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个人所填内容必须打印),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和服务地县级以上人社部门或就业部门提供的在职证明)。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由当地民政部门盖章,同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退伍证。
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下载打印两份。一份在报名时提供,在“服务地考核意见”栏中由服务单位和服务单位所在地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另一份在资格复审时提供,需在“派出单位意见”栏中由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提供。
考生要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证件等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考试费用
考试费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报名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3.其它事项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3:1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
(2)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若报名人数不达3:1,其核减的招聘名额调剂到本单位相应的面向社会招聘岗位。
(3)招聘岗位核减、调剂及取消情况,将在和顺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4)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若考生放弃报考,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采取百分制形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考生于2018年12月19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笔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
考生笔试成绩在和顺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上按招聘名额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和顺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个人档案(存档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由和顺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考生及社会公布。面试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超过应聘名额形成竞争时,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的顺序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和顺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的具体组织、内容、时间安排,在和顺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和顺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有关事宜在和顺县政府门户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进行复检。对不按时参加体检和复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未参加工作的,要到考生所在学校的院系或其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进行考察。已就业的,要到其工作单位进行考察。未就业的,要到其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进行考察。
4.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生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和顺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入编及聘用手续。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已就业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要与原用人单位之间解除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聘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和顺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354-8130153 0354-8122224
监督电话:0354-8212380
未尽事宜请关注和顺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和顺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4.2018年和顺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和顺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