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县委党校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自主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工作职责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主要从事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任何不良记录。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公益性岗位的性质,工作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服从管理,吃苦耐劳。
3. 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明显缺陷,无传染病史。
4. 性别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有保洁工作经验者优先。
5. 符合公益性岗位要求的其他必要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7日至1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2.报名地点:竹山县城关镇明清大道116号中共竹山县委党校,联系人:杨主任,联系电话:0719-422516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填写《中共竹山县委党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查,不收取报名费。
4.报名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五、招聘方式
1.初审。由招聘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面试。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情况择优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管理及待遇
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由县委党校负责日常管理,试用期满后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不少于1年)。相关待遇参照《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竹人社发〔2017〕143号文件精神落实。
本公告由中共竹山县委党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中共竹山县委党校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