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节约用水服务中心是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的一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上虞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紧缺型人才暂行办法》(市委办[2008]1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拟面向全省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1名。
一、招聘人员条件和范围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资格和造价师执业资格;
4.浙江省户籍(以12月12日本人户口所在地为准);
5.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04室(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路119号)。
3.提交资料:报名者应随身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证书(港澳、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格(见附件)。经审核发现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报名。
(二)考试。经资格审查,确定报名符合条件人数。报名人数一般不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超过15人的,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根据笔试从高分到低分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60%。报名人数15人以下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不达60分者为不合格。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空缺指标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该同志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根据考察情况,经集体讨论后,确定拟聘用对象。
(五)聘用。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其他事项
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
咨询电话:0575-82131440
联 系 人:金女士 许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