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绍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统一组织绍兴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赴高等院校开展2019届毕业生现场招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绍兴市8家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现场招聘2019届毕业生112名(硕博士64名、本科48名),录用后全部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身份。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安排
浙江大学:2018年11月24日(周六)13:30-16:30,地点:华家池校区邵逸夫体育馆及训练馆
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2018年12月2日(周日)8:30-15:00,地点:湘雅医学院福庆楼各T型教室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2018年12月4日(周二)9:00-16:00,地点:同济医学院体育馆、操场
浙江中医药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院(两校招聘会地点设在浙江中医药大学内):2018年12月8日(周六)9:00-12:30,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田径场
温州医科大学:2019年1月5日(周六)9:00-12:30,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求新楼广场
现场招聘会时间含笔、面试时间,具体报名截止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详见附件。其中硕士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现场招聘会均允许上述6所学校2019届毕业生报考,同时受理全国重点医科大学(211、985工程院校)2019届毕业生报考。上述毕业生均不包括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四)身体健康,户籍不限。
四、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网上报名(仅对浙江大学、温州医科大学两场次本科生岗位开放)。报名系统网址http://weboa.sxws.gov.cn:8088/bmxt/wz.asp。报名仅限本场次有效;每场次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完成后请自行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并送现场资格审查。岗位计划以网上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浙江大学场次、温州医科大学场次招聘会本科生岗位网上报名开放时间:
1.浙江大学
2018年11月19日9:00-11月23日17:00;
2.温州医科大学
2018年12月26日9:00-2019年1月4日17:00。
(二)现场报名
上述5个场次招聘会均可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公告“二、招聘安排”。
(三)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均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须提供考生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成绩单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领取准考证(考试通知单)。本科岗位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紧缺专业岗位经院校招聘委员会同意按2:1比例开考,其他岗位不足比例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笔试和面试
本科生考试采取笔试形式,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一般安排在招聘会当天下午或晚上进行。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于招聘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试合格人数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合格线(视情确定),按招聘计划确定。对超过招聘计划数的同岗同分人员,实行面试后确定体检对象。
硕博士生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一般安排在招聘会结束后当天进行。考生持本人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多人报考同一岗位的,按成绩高低且高于合格线确定体检对象,其他事项由院校招聘委员会研究决定。
(五)合并岗位择岗
参加择岗的考生应随带身份证、准考证、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场所参加招聘单位及岗位的选择。根据笔试成绩高低考生自主选择合并岗位的招聘单位及具体岗位。如笔试成绩并列,则现场抽签决定顺序。未按时参加择岗,视作放弃,放弃择岗的,按顺序递补。择岗一经确定,不得调整,择岗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六)体检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绍兴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异议或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批准后,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9年8月30日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视作放弃。
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包括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拟聘用人员须提交就业协议书原件(实施网上签约的院校除外)。
(三)聘用上岗后,拟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口腔等医学专业毕业生,将按照《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原则上招录人员首期聘用合同不低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聘用期内不允许调动和报考其他单位。
(四)招聘工作由绍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咨询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绍兴市卫生计生委政治处:0575-85080558、85086816
绍兴市人民医院人事处:0575-88228816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575-85206822
绍兴市中医院人事科:0575-89109900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人事科:0575-85397770
绍兴市口腔医院人事科:0575-88551131
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绍兴市立医院)人事处:0575-88293106
绍兴市第五医院办公室:0575-89117303
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0575-88137233
(六)实际招聘岗位以校园招聘会现场公告为准。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卫生计生委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