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为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50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从事高速交管工作。
(二)男性(工作岗位属于高危职位,野外作业,不适合女性),身高1.70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均在1.0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等。
(三)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0年12月7日至2000年12月7日期间出生)。军队退役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8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五)实行属地化招聘,报考者户籍地应为拟报考高速支队所在设区市行政区域内。
(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12月7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数量
备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登录河北人才网或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35/)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7日13:30至2018年12月11日17:00。
3、缴费时间:2018年12月7日13:30至2018年12月 12日17:00(报名费每人100元)。
4、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
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岗位,获取“报名号”
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
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
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
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考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证件审核环节还需提供、使用。
(7)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于2018年12月14日9:00-12月15日17:00登录河北人才网或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35/)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2月16日 9:00-11:00
2、笔试地点:石家庄
3、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名次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名次,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2018年12月18日在河北人才网或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35/)公布笔试结果和进入体能测试名单并于2018年12月20日打印体能测试通知单。
(三)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18年12月 21日
2、测试地点:各设区市(体能测试每人收费50元)。
3、测试内容:
(1)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13″1(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
(2)1000米跑:合格标准≤4′25″(测评次数为1次)。
(3)纵跳摸高:合格标准≥265厘米(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4)立定跳远:合格标准≥210厘米(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
体能测试四项内容通过三项为合格,不合格者淘汰。
(四)证件审核
1、审核时间:2018年12月 22日至2018年12月23日。
2、审核地点:各设区市。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打印学历认证报告、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证件审核,审核合格者参加面试,审核不合格者淘汰。
(五)面试
1、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间:2018年12月24日。
2、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2019年1月3日至2019年1月4日。
3、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地点:各设区市。
5、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公布成绩:2019年1月8日在河北人才网或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35/)公布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
(六)体检
体检地点:各设区市。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生承担体检费用)。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空缺的,按综合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七)政审
政审地点:各设区市。
参照人民警察录用相关要求执行,因政审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空缺的,按综合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八)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人选名单在河北人才网公示5天。
(九)试用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新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满后,用工单位负责出具工作鉴定,合格者与高速交警总队招标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正式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
五、薪酬待遇
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等待遇,月工资2700元左右(不含单位、个人应缴纳保险部分和住房公积金)。
六、人员管理
警务辅助人员人事关系采取劳务派遣模式,由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派遣到高速各支、大队,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七、有关要求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公告由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负责解释。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