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丰水湖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投公司”)位于丰城市商会大厦5楼,其出资人为国资委,注册资本叁拾亿元整,为市属国有企业。发投集团旗下拥有“丰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丰城市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丰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丰城市住总运营有限公司”、“丰城市交通运输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丰城市创投发展有限公司”、“丰城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丰城市融媒体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丰城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九个子公司。因工作需要,集团本部及子公司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以内,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招聘名额
招聘人员:财会类(6人)、金融类(3人)、工程管理类(6人),旅游管理类(1人),共计16人。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有团队协作奉献精神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3年以上工作经验。
2、各岗位具体条件:
(1)财会类:会计、审计、财经类相关专业毕业,熟练掌握word、excel应用,有初级会计师证的优先。
(2)金融类:金融、经济管理、投资管理、财经类相关专业毕业。担任两年以上银行部门经理者优先。
(3)工程管理类: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工业工程、标准化工程、质量管理工程等工程管理类相关专业毕业。熟悉施工和施工验收规范、项目报建审批程序、招投标法律、法规、工程造价与结算。熟悉CAD的应用。有建筑(市政)工程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以及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
(4)旅游管理类: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旅行社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涉外旅游等相关旅游专业毕业。从事过两年以上旅游规划设计管理者优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至报名截止日期)。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薪酬待遇
正式录用后工资待遇不低于6000元/月(含五险一金)。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下载《丰城市丰水湖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填写后发送电子邮件至fcftjt@163.com,发送邮件主题请注明“XX同志应聘XX岗位报名表”(如未按格式填写,视为无效报名表),报名登陆网址为www.fcftjt.com 。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应聘人员请于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15日到丰城市财政局十楼1001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以及《丰城市丰水湖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一份。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可直接进入面试。市属国有企业现有的从事财会、金融、工程类专业的自行聘请的人员,表现优秀的经企业推荐,学历条件可放宽到专科学历。
笔试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并在发投网站上统一公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即总分。笔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比例为2:1,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不低于2:1,如面试成绩达不到岗位要求,相应减少录用名额。
(三)体检
1、公示期间,公司将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则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拟录用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核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后,由公司将根据入围人员情况召开集团董事会进行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将在发投集团网站(www.fcftjt.com)进行公示,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且体检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由发投集团分配到本部或各子公司相关岗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公司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公司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本公司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本公司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4、本公告由丰水湖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5-6875296
丰城市丰水湖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