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54号)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市盐业系统招聘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市级事业单位 2名,区县事业单位13名。招聘职位具体信息详见《雅安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机构招聘事业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四川省盐业总公司雨城、名山、荥经、芦山、天全、宝兴、石棉、汉源支公司在岗正式职工(不含已考录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单位内退、外聘、劳务派遣等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要求详见各职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10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2年12月10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三年内受行政记过及以上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报名地点详见职位表。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笔试开考比例为1︰2。报名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准确填写《雅安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机构招聘事业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在规定时间交《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同时粘贴2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和身份证、学历证书、所属盐业公司关于报考人是在岗正式职工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报名工作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进行相应调减或取消,根据考生报名时“是否服从调配”项的选择情况,对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中服从调配的考生,直接进行调整。岗位调整情况将于2018年12月13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12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作自愿放弃处理。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招聘。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一)笔试
全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机构招聘事业人员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联合组织实施。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范围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盐专营办法(2017年12月26日修订)》《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四川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基本知识。
【笔试资料】2018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2018年12月16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具体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于12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到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作自愿放弃处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工作于12月18日进行,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职位排名于2018年12月18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1∶2比例的岗位,负责资格审查和面试的单位在面试结束后可视面试情况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可按岗位分别划定,也可统一划定。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等后续招聘程序。
五、体检
体检采取等额方式,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
七、公示
市(区、县)经信、食药监部门以及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2018年12月25日前将公示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试用期为1年。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54号)精神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23370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829607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633963
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2360699
十、其他事项
本次公告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