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从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和行政处分,思想觉悟高,能保守秘密。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工作的生理缺陷。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熟悉机关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中文、新闻、法律或法学相关专业优先。
4、浙江省内户籍。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三、其他
1、待遇: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标准。
2、报名咨询电话:89184425,联系人:徐老师。
3、报名日期:2018年12月11日--2018年12月14日止。
4、报名地点:江北区新马路61弄3号楼。
5、报名办法:应聘人员携带本人基本情况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