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市监委留置场所被留置人员看护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岗位为远安县看护辅警,招聘人数为8名,男性。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4.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5.年龄在22-40周岁之间(1978年11月30日至1996年11月30日之间出生);
6.身高1.65米以上,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其他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7.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8.优秀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具有纪委监委留置(两规)场所看护工作经验的优先招聘;
9.有以下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不得招聘:曾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曾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和学籍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三、招聘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3日上午8点至12月19日下午4点止(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远安县公安局政工室(远安县公安局6楼606办公室,联系电话:3828022);
3.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登记照2张和《远安县公开招聘看护辅警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准确,电子版打印)现场报名,复退伍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有纪委监委留置(两规)场所看护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工作证明。
(二)资格审查
2018年12月19日下午4点,由县纪委、县人社局、县公安局等单位人员组成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此次招聘考试分为面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面试成绩为80分,体能测试成绩为2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维、语言表达、计划与组织应变能力等,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体能情况。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考生自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五)考察由县公安局组织工作专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等情况。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与管理
此次招聘人员一律按远安县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按照外勤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发放工资,并缴纳五险一金,同时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五、纪律监督
为进一步增加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工作全过程将接受社会各界、群众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视其情节轻重,严肃查处,举报地点设县纪委,电话号码3812255。
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远安县公安局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