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体制的通知》(武发[2006]10号),经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市属正局级单位。将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为市委派出机构,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与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统一行使东湖风景名胜区规划和管理职能。
因工作需要,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机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岗位名称:司机
2、需求人数:1名
3、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任何犯罪记录;
(2)45岁以下(含45岁),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3)具有机动车驾驶证A2驾照,有3年以上驾龄。
二、薪酬福利
正式录用后,管委会综合执法用车平台司机工资待遇:缴纳完“五险一金”每月2300元左右,并提供工作餐、带薪休假等完备的福利保障。
三、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即日起至2018年12月18日下午17:00将《个人简历》(见附件1)及《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本人近期清晰生活照、身份证、学历证、驾驶证一并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recruit7@whzsrc.com(大小不超过5MB),附件命名格式为:“岗位+姓名”,如:执法用车平台司机+张杰,请务必按照规定格式命名,不然简历不能被收取,请勿重复投递简历。
四、初审
工作人员将根据岗位任职要求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初审,并电话通知初审通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待定)。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详实,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五、面试
面试工作主要由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电话通畅,注意接听电话通知。
六、体检及聘用
1、拟入职人员需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凡出现拟聘人员不能按时签约、或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不予聘用。
2、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五险一金。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职或者解聘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组织或参与色情、吸毒、赌博等违法活动,受到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等处理的;
(4)涉嫌犯罪的;
(5)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因犯罪由检、法机关分别作出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决定的;
(6)参加邪教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7)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简章以武汉掌上人才及“武汉掌上人才”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用工单位可在任何一个环节随时审核查看应聘人员信息资料,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3、咨询电话:027-82847276李老师(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