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委办、市卫生计生局批准,观海卫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护理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慈溪户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9日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品德端正、爱岗敬业;
3.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和资格要求:护理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9日—12月20日。上午8:00—11:00,
下午1:00—4:00。
2.报名地点:慈溪市观海卫镇卫生院(观海卫镇三北东路881号)门诊四楼医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58987900。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上述资料,符合条件者给予登记报名。
4.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并填写报名表。
5.报名并通过审核的人数不足3人时,按实际通过人数进行考试考核。
(二)考试考核:采用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总成绩100分,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1.技能操作考试
①时间:另行通知。
②地点:观海卫镇医院门诊四楼示教室。
③备选项目:心肺复苏、吸氧、静脉输液、导尿。
④要求:在4个备选技能操作项目中,由考核人员代表随机抽取一项进行考试。技能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到60分淘汰。成绩列前三名者(末位并列的同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求实精神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根据折合总分高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分数相同时,按技能操作考试得分高者列前。
(三)体检
体检由观海卫镇卫生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待遇按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本公告由观海卫镇卫生院负责解释。
慈溪市观海卫镇卫生院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