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区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简章》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8、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或以上学位的择业期内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 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5.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此类人员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其他学历报考)。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2019年柳州市柳江区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五、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一)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从《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13日止。
2.报名要求:应聘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到相关“双选”招聘会上现场报名或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报名所需材料为经本人签名的《应聘报名表》(附件2)原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相关原件经当场审核后退回本人。
(2)邮寄材料报名。邮寄地址详见附件一,邮寄所需材料为经本人签名的《应聘报名表》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复印件(一式两份)。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在笔试前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城区教育局在面试前负责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考试
(一)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有缺考或违纪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形式为教学能力测试,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再增加面试,以加试成绩确定面试排名。
(二)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待柳江区教育局、人社局确定后,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七、签订就业协议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八、考核与体检
由城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对已签订就业协议人选进行考核与体检。在考核、体检环节,属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供招聘单位审查,不能提供的,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一)考核
考核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基本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名单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替补。
(二)体检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城区教育局会同人社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城区教育局统一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十、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等相关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4.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5.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题目的;
6.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本简章由柳江区教育局、柳江区人社局负责共同解释。
招聘监督电话:0772-7214990、7222318 柳江区教育局
0772-7211163 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江区教育局 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