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7〕39号)等规定,2018年招远市事业单位面向本市辖区内城市社区和农村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实绩突出,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推荐,截止到2018年11月30日连续任职满2届的招远市辖区内城市社区或农村党组织书记。
(四)应聘人员须为1972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学历。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8年12月19日(含)之前取得。
(七)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参加招考。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招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后续环节中,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经确认后将随时取消相关人员后续环节的资格。
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形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2月20日—12月21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期间,报名人员应当遵守秩序、服从管理、配合工作。对违反正常秩序、工作纪律的,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报考资格。逾期报名不再受理。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人事调配科(招远市温泉路128-1号金融大厦九楼0909室)。报名人员有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需备齐本人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
应聘人员需登陆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oyuan.gov.cn/)下方滚动栏目“公务员●事业单位●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考专栏”,仔细阅读《2018年招远市面向本市城市社区和农村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下载《2018年招远市面向本市城市社区和农村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简章》中附件1)和《2018年招远市面向本市城市社区和农村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详见《简章》中附件2),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其中《报名表》一式两份需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并盖章。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时本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按要求粘贴1寸近期彩照,此表需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并盖章)
2、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原件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学历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位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
6、在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取得专科(含)以上学历的提供。登录“学信网”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7、“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9月1日后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提供。登录“学位网”打印,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
8、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全日制统招学历提供);
9、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
10、1寸近期彩照2张(与《报名表》同底版,发放笔试准考证时用)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当天提交材料不全的,须签承诺保证书并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17:00前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现场缴费。按照鲁价费函﹝2016﹞2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核减及放宽比例情况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http://www.zhaoyuan.gov.cn/)。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基层组织建设相关知识、综合基础知识等,笔试时间将通过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http://www.zhaoyuan.gov.cn/)另行通知。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http://www.zhaoyuan.gov.cn/)。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http://www.zhaoyuan.gov.cn/)。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16﹞2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农村工作经验及实践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根据考试总成绩,面试合格人员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笔试加试,并以笔试加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组织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含)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招聘主管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由招远市委组织部统一分配到有关镇(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应服从上述分配方式,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远市委组织部或招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通过本次公开招聘试用期合格的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可给予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以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haoyuan.gov.cn/)下方滚动栏目“公务员●事业单位●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考专栏”发布的为准,本简章由中共招远市委组织部和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8212526(组织部);0535-8216837 (人社局)
监督电话:0535-8068826;0535-3462285
公告、公示网站: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oyuan.gov.cn/)
附件1:2018年招远市面向本市城市社区和农村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2:2018年招远市面向本市城市社区和农村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中 共 招 远 市 委 组 织 部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