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面向北京市地区高等医学类院校2019届毕业生专场招聘公告
2018-12-17
为全面加强大兴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规定,现面向北京市地区高等医学类院校2019届毕业生,采取专场招聘会的形式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聘计划
大兴区卫生计生委下属6家医疗卫生单位拟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39人。具体招聘条件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
北京市地区高等医学类院校2019届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年龄要求: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符合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条件。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能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四、招聘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12月26日-12月27日。其中:
12月26日下午13:30-17:00,现场报名。
12月27日上午8:30-11:30,组织专业考核;下午13:30-17:00,收取拟聘用人员材料。
2.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部。
五、招聘形式
1.由大兴区卫生计生委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专场招聘会。
2.考核采取面谈与专业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大兴区卫生计生委、大兴区人力社保局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进行面谈,了解双方基本情况,同时查验毕业生有关证件及材料。组织专业考核,专业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工作小组人员进行评分,填写《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考核测评表》。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专业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收取材料
就业推荐表原件(盖章);成绩单原件(盖校级公章);三方协议;身份证复印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个人简历。
七、体检考察
用人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面向北京市地区高等医学类院校2019届毕业生专场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