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改善我区医卫人员短缺的现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推进健康萧山建设,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萧委办〔2006〕3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温州医科大学(含浙江大学、苏州大学、南昌大学、南京医科大学、赣南医学院、皖南医学院、蚌埠医学院、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院等高等院校)招聘紧缺专业(岗位)2019年应届大学毕业生42名(事业编制人员)。
一、招聘条件
1.热爱卫生计生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各科成绩必须在合格及以上。
3.中共党员、班干部、团干部、学生会干部及成绩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1.浙江大学、苏州大学、南昌大学、南京医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赣南医学院、皖南医学院、蚌埠医学院、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院等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大学毕业生。
2.招聘岗位和专业、学历等相关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方法与程序
1.报名及面试。应聘者请于1月5日上午9:00—11:00持本人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报名表(见附件2),到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求新楼广场招聘会进行现场报名。下午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报名人数不足1:3的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不区分学科专业。若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且所有考生面试分均低于75分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
2.确定考核对象。按职位将面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方法是查阅档案、座谈了解。
3.确定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和考核结果,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学生名单,同时签订就业协议书(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方生效)。
4.体检和考察。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5.录用和报到。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在萧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xiaoshan.gov.cn/col/col1311443/index.html)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监察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录用的决定。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凭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报到证等正式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岗位服务期不少于五年)。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录用资格、逾期不报到、逾期不到岗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均不再递补。
不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的,不予录用。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谢睿智;联系电话:0571-82623530。
2019浙江杭州市萧山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紧缺专业(岗位)招聘需求计划表
2019浙江杭州市萧山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紧缺专业(岗位)招聘报名表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