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通山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山县监察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人员5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通山县公安局招聘通山县监委留置场所看护男性辅警45名、女性辅警5名。(具体见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岗位的工作;
2、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身体残疾;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4、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5、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6、退伍军人、中共党员、通山县公安局在册辅警和有纪委、监察机关辅助工作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7、年龄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截止日期2018年12月28日;
8、具有看护工作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泄漏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2、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和学籍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5、曾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人或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监察机关留置场所看护工作的。
三、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通山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7楼(7010室)。
(三)报名要求: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考生本人填写的《报名表》一式2份;
2、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提交退伍士兵证、优秀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3张。
四、招聘考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监察法》、时事政治、十九大精神、公安基础知识,笔试成绩50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判断应变能力及吃苦耐劳精神。面试成绩5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三)面试加分情形
为充分体现退伍军人、有纪委、监察委辅助工作、通山县公安局现在册辅警优先招聘的原则,对一般退伍军人加5分、中共党员、有纪委、监委辅助工作经验、现在册辅警考生分别加2分,加分计入面试成绩统计。
(四)体能测试
男子800米跑步;女子400米跑步;仰卧起坐、俯卧撑、立定跳远。体能不计入总成绩,仅作为用人单位日常工作参考指标。参加体能测验人员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发布考生成绩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将会公布考生成绩。
五、招聘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各职位招聘计划中的最后一名综合成绩若出现分数并列时,取体能占优的考生进入体检。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六、考察政审
由监察委与通山县公安局一起组成政审工作小组,开展考察政审工作,主要考察考生政治德才及现实表现等情况。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鄂政法[2018]35号文件规定,人员招聘采取签订聘用合同,依法按合同管理的方式,由通山县公安局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报通山县人社局鉴证备案。试用期为3个月,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岗前培训
为适应监委看护及公安工作岗位的需要,由通山县监委、通山县公安局联合组织综合培训,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考试不合格的解除招聘合同。
九、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每人每月工资2250元(不含“五险”)。聘用人员在执行看护任务期间统一安排食宿,伙食补助按规定发放。
十、递补规则
在辅警招聘面试、体检、政审、培训、试用期等环节,应聘者自动放弃被淘汰出现的职位空缺,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对象。
联系人:舒警官 联系电话:2366899
通山县公安局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