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监察队伍办案力量,经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监察辅助人员7名。
二、招录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其中计算机、中文、法律、财会等相关专业优先聘用;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后出生),邵阳市所辖县(市、区)户籍;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未参与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活动组织;
4.中共党员优先;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行政执法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监察执法辅助工作的。
三、岗位职责
7名监察辅助人员分别充实到纪检监察室,协助纪检监察干部做好调查辅助工作。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时间与地点。2018年12月26 日—2019年1月4 日,到邵阳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邵阳县纪委监委办公楼后栋2206)报名。
2.程序。报名者须出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证书者提供毕业证,学历信息须可在学信网查询验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的党员证明,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现场填写报名表。
3.报考人员报名后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根据我委电话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入围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公示3天。(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满分100分,重点考核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入围体检考生。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入围体检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者,选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获得体检资格。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最新标准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四)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递补末位考生出现综合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获得递补资格。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六)聘用管理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可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与邵阳县权毅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间、聘用期间违反县纪委监委工作纪律、工作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的,由邵阳县权毅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退工手续办理。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双方协商可以续签。
五、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月工资2500元,(包括出差补助和养老保险个人应缴部分、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六、招聘纪律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及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考生在报考阶段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咨询电话
邵阳县纪委监委组织部:07396802087、13786989137。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