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率先实现普及高中教育的目标,促进我区高中教育的发展,充实高中师资力量,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规定,报经古城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6名高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和“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具有全面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岗位能力,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对应;本科生持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持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学历性质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确认的学科与报考岗位的学科一致。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2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接收报名申请。
四、招聘岗位
数学教师:2人;
历史教师:2人;化学教师:1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1人。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于2019年 1月2日至 13日赴西南大学等师范院校组织招聘。
(二)考生报名应聘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和学校相关证明在招聘点进行资格审查。2019年应届毕业生各种证件原件限于2019年8月10日前到古城区教育局人事科再行审验。
(三)面试
1、面试内容以高中教师教育教学综合专业知识和能力为主。试题由招聘工作小组现场独立出题,面试满分为100分。
2、招聘小组按各专业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考核对象,考核合格后,签订就业协议。
3、面试地点和时间详询相关院校招生就业处或丽江市古城区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888—5182684)。
(四)考核
考核在签订就业协议前进行。采取查阅学生档案、了解学校和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
(五)体检
体检在区级及其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进入后续程序资格。
(六)公示
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审批
面试、考核、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后,由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根据丽市人〔2006〕44号和丽市人〔2007〕57号文件要求,在试用期间,我校要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试考核。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签订后在5年内不得办理调出手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延长试用期或取消聘用资格;未进行岗位能力考试考核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二)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招聘岗位无人报考的情况,招聘工作小组视情况进行岗位调整。
(三)未尽事宜,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文件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古城区教育局人事科0888—5182684
监督电话:古城区教育局纪检组0888—5162818
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888—5393054
特此公告
丽江市古城区第一中学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