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报名
校园现场招聘:2019年1月6日至1月8日期间,在云南师范大学组织举行专场招聘会并现场组织考试;2019年3月参加云南师范大学举办大型校园双选会。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如下:
于2019年1月6日—1月8日,在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进行现场招聘,报名时间:2019年1月6日上午9:00-11:3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在审核完考生报名资料后开始进行,在考试开始后不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
3.报名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 组织考试
1.考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保密和回避原则。
(3)坚持专业性、实用性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原则。
2.考试方式: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进入考试。考试采取面试、专业考核、说课的方式进行。
(1)面试
考核组根据报名考生提供的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的主要内容为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职业理想、从教愿望、个人特长等。
经过面试,一岗一人的岗位按1:10的比例,一岗多人的岗位按1:8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考核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进入专业考核。
(2)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普通高中教师(不含体育、美术教师)以对应学科高考模拟试题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模拟试题进行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专业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说课环节。
高中体育、美术教师采取专业能力考核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和技能,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专业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说课环节。
经过专业考核,一岗一人的岗位按1:5的比例,一岗多人的岗位按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说课人选。
(3)说课
说课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
说课课题由招聘单位拟定,考生根据课题进行10-15分钟说课,面试考官组根据考生说课情况进行现场评分。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气质、教态、普通话、教材理解与把握、课堂设计、教学方法应用、教学技能修养、教学效果等。
说课成绩总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按照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成绩由石屏县教育局审核经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考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云南政务服务网上大厅”进行公示。
(五)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2.体检。体检由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
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以及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的,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时间和相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云南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另行公告通知。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云南政务服务网上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进行一次递补;如该岗位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审批手续原则上于2019年8月31日前基本完成。
(八)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73—4855097(李老师)。
石屏县教育局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0873—4859244(董老师),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湖滨路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石屏县教育局人事科。
石屏一中联系电话:18987662893(聂老师)、18987662894(戴老师)
石屏二中联系电话:13769462599(孙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