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7〕24号)文件精神,结合渠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以考核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完全符合《渠县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各项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资格等证书(证件)。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件)的不得报考。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1年1月3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2日后出生);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职位表》)。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在本县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等计划的人员;
(7)按政策规定未满基层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和本县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公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200人,岗位及数额附后(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2019年1月12日至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渠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议室(渠县县政府大院内)。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渠县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缴纳考核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费每人次80元),并提交以下材料:
(1)打印《报名表》2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职业、职称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个“岗位编码”对应两个及以上“用人单位”的招聘岗位,报名时不填报具体“用人单位”,只填岗位编码。在考核、体检、考察结束后,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选岗时间另行公告。
(2)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相符,报名时需严格按照毕业证所载内容填写,不符者请勿报名。
(3)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主管部门。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通知参加考核。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工作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合格者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考核
1. 考核采取面试测评的方式进行,面试测评工作由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 考核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技能等。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招聘数额的,按考核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分数相同者,以学历层次(硕士、本科、专科)排序,学历高者优先;若同为本科学历时,以国家重点(“985”和“211”)大学本科学历者优先;若同为非重点大学本科学历或同为专科学历时,以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奖励证书多者优先);同一岗位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数额的,考核分数不得低于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考核分数低于70分(不包括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 考核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员考核分数,按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初审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职称资格证等)原件和本人档案交渠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需出函提取个人档案的,请及时到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事股开具提档函,逾期未交的,作自动弃权处理。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1.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4.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聘用、报到
1.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2. 经公示无异议者,根据岗位类别,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选择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现场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3.根据选岗情况,用人单位填写《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查、县人社局审核合格后,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核定工资等手续。
4.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单位报到上岗。逾期未报到上岗者,视为自动放弃。
5.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
四、组织领导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渠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照章办事、阳光操作”,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五、纪律及其他
(一)报考人员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招聘工作相关规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组织管理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招聘公告、考核成绩、体检、聘用等相关事宜在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pta.gov.cn)公布。所有招聘事项不再另行通知本人,如因未及时查看网上信息而错过公招各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渠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四)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渠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18-7200021
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7212007
附件:1.渠县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