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经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
一、招聘计划及对象
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5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二)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的医务人员;
(三)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诊疗工作2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原单位在职全科医生,不列入中央财政和市县财政支持的特岗全科医生范畴。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月12日至13日。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报名地点:泰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13室,联系电话:8233913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当场告知报考人员。2019年1月14日,市卫健委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复审。
(三)应聘者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泰来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一份;
2.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或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以相关工作经历作为报考条件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报考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一)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岗位需求的相关专业知识等。考试时间原则为90分钟。成立命题及判卷小组,人员必须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的确定方式,由领导小组临时抽签确定,考场的设置、监考人员的选调由县人社局、卫计局和人民医院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报名人数不足,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比例。
(二)面试
面试考官由领导小组抽签决定。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医疗机构健康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履行聘用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人员管理
(一)签定合同。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县人民医院应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考核管理。县人民医院应当根据特岗全科医生聘用合同确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在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和评价的基础上,强化对特岗全科医生的年度考核。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全科医疗科,或在内科、中医科增设全科岗位,搭建工作平台,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均衡考虑特岗全科医生临床与公共卫生工作量,加大临床工作量,做好特岗全科医生日常管理和绩效考评,并定期通报县人民医院。
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三)执业注册管理。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由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按规定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手续。
(四)户籍、人事和党团关系。聘期内户籍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单位管理。人事档案按照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单位。
八、激励与保障政策
(一)薪酬待遇。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工资收入与县人民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相衔接。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县财政共同承担,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规定的工资性支出。2018年,中央财政按5万元/年/人进行补助,如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及其符合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缴费等费用由县财政负担,乡镇卫生院承担特岗全科医生岗前集中培训等费用。
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县人民医院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要向承担服务的特岗全科医生倾斜。
县人民医院负责为特岗全科医生发放工资和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
(二)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特岗全科医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确保特岗全科医生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服务的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要为特岗全科医生解决工作、培训的差旅费用。
(三)教育培训。卫生计生部门应当优先安排特岗全科医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充分发挥技术指导和支持作用,每月对特岗全科医生集中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定期组织特岗全科医生赴外地培训。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参加远程培训。
(四)职称晋升。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特岗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享受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政策,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对职称外语、计算机不作要求,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等作为特岗全科医生职称评审时的重要因素。
(五)服务期满安置。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长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对符合相应条件的特岗全科医生,经考核合格,根据本人意愿应在基层(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内,纳入编制管理;乡镇卫生院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对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全科医生,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卫生计生部门所属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内,纳入编制管理;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岗全科医生,除可按条件落实编制外,也可在公开招聘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单位工作,或通过公开招聘到其他医疗机构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泰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