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足,工作量与工作人员不相匹配的实际问题,根据省市人社部门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的有关规定,经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服务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的原则
(一)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 招聘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共招聘73人。具体岗位见附表。
三、 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拜泉县户籍人员(包括拜泉县户籍的考生),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热爱所申报岗位的工作,遵纪守法,城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现无工作单位人员(目前在岗且签定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的人员,视为有工作单位);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包括同等学历);
(五)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2000年8月1日之间出生),特殊岗位可放宽到45周岁(1973年8月1日前出生);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职位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九)现在在读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在籍的学生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 7 月 30日-- 2018年8月10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拜泉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就业局窗口。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表一份(到拜泉县政府网站下载);
(2)报考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且“在线验证码”需在有效期内)。
(3)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5张;
(4)本人需提供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对考生资格进行全程审核,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报考比例的,由人社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解决。
(4)《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因特殊情况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笔试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8年 8月15日。
考生凭本人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到报名时的窗口领取。
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18年8月18日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考场、考号进场考试。
笔试成绩=笔试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计入总成绩,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由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组织领导,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比例不足的,自然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拜泉政府网。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采取抽签的方式,考生依据在候场室抽取的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面试考场进行面试。设面试考官组,每组由7人组成。面试打分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形式进行,在分数汇总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并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政审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同等条件下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面试成绩=面试考试成绩(满分内100分)*30%计入总成绩。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70%,面试成绩的30%的方法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等条件下,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五、考察政审和体检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用人单位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意见。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依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拜泉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满一年后,用工单位按合同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且单位需要的,经县人社局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每次续签合同的期限都为一年。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人社局及个人各一份。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基本工资每月1700元,县财政负责为被聘人员缴纳单位承担的“四险”(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被聘用的人员缴纳个人应承担的部分。
八、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452-7668568(拜泉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 0452-7668803(拜泉县监察局)
(二)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省、市出台新的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拜泉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拜泉县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阅读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拜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