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镜湖区社会治安防范力量,经研究决定,由镜湖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岗位40个,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警务辅助岗位40个(仅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2、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能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4、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残疾、无传染病、无色盲或色弱。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或特征,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2、具体岗位要求、身体条件及加分项目详见下表:
岗位 |
人数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备注 |
辅警 |
40 |
男 |
大专及以上,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1、在部队荣立嘉奖加1分;三等功加2分;二等功加4分;一等功加6分;荣誉称号8分。 |
2、上述岗位均要求双眼裸视力4.8以上;无色盲;身高1.70米以上。 |
2、上述岗位均要求双眼裸视力4.8以上;无色盲;身高1.70米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1月7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镜湖区黄山中路27号镜湖分局二楼辅警办。
报名咨询电话:0553-2161596
报名时须填写好《录用辅警个人申请表》、《录用辅警政审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毕业证书、退役证书、可以用于加分的立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需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其中: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跑的测试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
3、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
报名考生按“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加分”的公式计算总成绩。
(三)体检;
(四)录用。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用人单位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工资待遇按区聘辅警标准执行,聘用期间办理相关社会保险,试用期满后办理住房公积金。
五、此方案由镜湖公安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芜湖市镜湖公安分局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