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业大学附属总校是甘肃农业大学直管的基础教育办学单位,为做好2019年我校附属总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任职资格。其中,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书标注科目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科目一致。
3.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年龄在45周岁(1974年1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中小学教师
1.免费师范生和师范类院校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非师范类院校毕业全日制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在岗的中小学教师。
上述条件满足其一,即可报名。
(三)保安勤杂
身体健康,熟悉中小学门卫安全管理工作,并能胜任夜间值班和卫生清扫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进行,凡符合我校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讲、答辩)、组织考察、确定拟聘人员、体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应在2019年1月10日至1月13日(8:00-17:30)登录甘肃农业大学人事处公开招聘岗位聘用人员系统(http://hr.gsau.edu.cn/gwpy/)进行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且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按期参加资格审查,并填写《甘肃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岗位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邮箱393840611@qq.com。
(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于2019年1月14日9:00-11:30、14:30-17:00到甘肃农业大学附属中学会议室(3楼)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相关要求及携带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岗位要求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证书)。③本人报名表纸质版1份。④本人2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证件照。⑤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进行资格审查⑥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资格审查。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该考试资格。
四、考试内容
1.笔试(1月15日上午9:00)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划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24小时内在甘肃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
2.面试(1月16日上午8:30)
面试分试讲和答辩两部分。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划定7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
保安通过面试确定拟聘人员。
综合成绩=笔试×40%+试讲×40%+答辩×20%。
五、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
参加考察人员名单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进行排名确定。考察通过人员统一参加体检,体检费由本人承担。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者,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
体检合格人员在校园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任待遇
应聘人员经学校研究决定聘用后,与甘肃农业大学签订聘用合同,工作内容与待遇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工资待遇:聘用教师工资结构参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同等学历在编在岗新入职人员标准执行,实行工资正常晋升机制,根据业绩考核按学校规定核发校内绩效工资。
社会保障:按照兰州市社保缴费基数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按缴费比例共同承担。
七、其他事项
考试考务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甘肃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纪检部门反映。
人事处办公室电话:0931-7631106,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31-7631594。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人事处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