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校简介
赣南医学院位于千年宋城——江西省赣州市内,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本科院校。中国科学院院士韩济生教授担任名誉院长。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41年的江西省立赣县高级助产职业学校,1958年设置专科建制的赣南医学专科学校,1988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并更名为赣南医学院,2013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占地总面积2231.25亩(含直属附属医院),设黄金、章贡两个校区。教学科研医疗仪器等设备总值26.68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24.2万册,电子藏书127万册。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12700余人,成人教育在籍学生12700余人。教职员工4400余人(含第一、第二、第三附属医院),专任教师1070人,其中正高职称162人、副高职称367人。
学校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有国家级科研平台2个(心脑血管疾病防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中药现代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客家中医药资源研究分中心),省高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3个(培育),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建有各类专业实践教学基地147个,其中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8所。
二、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附件)
除表中特别注明,各岗位条件如下:
(1)年龄:30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2)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不含三本、专升本)。
(3)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有效证明报名。
(4)以上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三、报名办法
1.应聘者请通过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学校用人部门报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年2月12日。若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低于1:3比例,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请提供求职简历和相关证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有效证明报名。
3.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和谐大道1号,邮编:341000。
四、考核时间、地点和考核方式
(一)考核时间、地点安排
1.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和谐大道1号赣南医学院(黄金校区)。
3.学校将在报名工作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以省厅审核批准时间为准),将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名单及考核具体安排,在赣南医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网址:http://rsc.gmu.cn /。
(二)教师岗位的考核方式
1.专业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是否具备应聘教师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50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5%。
2.考核试讲。考核试讲采取试讲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是否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基本能力。考核试讲满分为50分,考核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25%。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分析解决问题、临场反应等能力。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面试人选以专业知识笔试与考核试讲两项成绩相加,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岗位所需人数1:3比例确定;专业知识笔试与考核试讲两项成绩相加,低于70分者不得参加面试。若招聘岗位所需人数与面试人选低于1:3比例,则不予组织面试考核,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拟聘用人选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140分,否则不予聘用。
(三)专职辅导员岗位的考核方式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内容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是否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5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5%。
2. 专职辅导员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是否具备专职辅导员岗位所需的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等专业知识技能和基本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50分,占总成绩的25%。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分析解决问题、临场反应等能力。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和专职辅导员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岗位所需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和专职辅导员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项成绩相加低于70分者不得参加面试。若招聘岗位所需人数与面试人选低于1:3比例,则不予组织面试考核,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拟聘用人选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140分,否则不予聘用。
五、体检、考察、公示
1. 面试合格人员,学校根据总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执行,体检费由我校承担。
3.学校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4.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如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者,不予聘用。
5.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六、聘 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入校聘用手续。
七、主要待遇
实行人事代理,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