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村(社区)工作队伍,调整优化结构,建设高素质村和社区基层干部队伍,玛纳斯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同工同酬”村级大学生18名,社区工作人员5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村级大学生、社区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详见职位表)。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干部职工;
2.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p>
3.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公示和正在进行体检、考察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6.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8.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9.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村级招聘大学生18名,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满20周岁及以上,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9年1月23日至1989年1月23日期间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即:1999年1月23日至1984年1月23日期间出生),本乡镇户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99年1月23日至1979年1月23日期间出生),民族、性别不限。
4.社区招聘工作人员5名,其中:面向社会招聘2名,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99年1月23日至1984年1月23日期间出生),本县户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面向玛纳斯镇各社区编制外在岗位工作人员中招聘3名,年龄45周岁及以下(即:1999年1月23日至1974年1月23日期间出生),具备玛纳斯镇各社区1年以上工作经历,民族、性别不限。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涉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户籍等条件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23日。
二、招聘时间安排
(一)报名:2019年1月23日——1月27日19时。
(二)面试:2019年1月28日
(三)体检:2019年1月29日
(四)考察:2019年1月30日
(五)公示:2019年1月31日——2月2日
上述时间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玛纳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科(玛纳斯县委党校一楼,咨询电话0994-6654123)
2.报名时须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现场报名须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3.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本简章及具体招聘要求报名,如实填报信息。在后续的招聘环节中,发现其不符合报名条件并经核实的,取消报考资格。参加面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须与报名时相一致。
4.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1.考生应具有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简章发布之日前。
2.考生须提供的资料:《2019年玛纳斯县村(社区)补充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所需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3.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和《2019年玛纳斯县村(社区)补充招聘大学生报名表》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面试通知书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面试开始后30分钟内未到达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证明其身份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
1.领取体检通知书。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发放体检通知书,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结果通过玛纳斯县党建网、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如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
通过玛纳斯县党建网、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
(八)岗前培训
由县人社局负责安排,并组织实施。
四、工资待遇
招聘村级大学生、社区工作人员参照玛纳斯县编制外“同工同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基层补贴、业绩考核工资。
五、工作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须认真研读简章并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
(三)考生可通过玛纳斯县党建网、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四)公开招聘中,对违纪违规工作人员及考生按有关规定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简章由玛纳斯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玛纳斯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