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犁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为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全面推动尉犁县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全覆盖,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我县师资短缺问题,同时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便利,现面向全国招聘教师12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户籍不限;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至2001年1月1日期间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3.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本科学校毕业生。学前阶段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初高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详见《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5.教师资格要求:
(1)考生须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院校历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不做要求,但须在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嗜好;能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6.普通话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报考语文学科岗位必须达到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7.少数民族报考人员要求:需同时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及MHK四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8.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斗争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参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7.有过吸毒史的;
8.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
9.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被判刑的;
10.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法轮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成员的;
11.近5年来,在公开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12.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
13.现役军人;
14.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四、招聘职位
具体详见《2019年尉犁县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到、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9日—2019年1月11日,10:00—19:30。
报名地点:尉犁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516办公室
内地报名的考生可将个人简历及录制一段时长3分钟左右的自我介绍视频发送至网上报名邮箱,经审核合格后另行通知时间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邮箱:814429286@qq.com
网络报名QQ群号:949846806
2.资格初审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3.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尉犁县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附件2),携带报名表、一寸彩照2张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学信证明(带二维码)以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4.相关费用
此次招聘免收报名费。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准考证领取:
2019年1月13日10:00—19:30领取准考证,未领取视为放弃。
(二)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1.笔试要求
(1)笔试时,须提供准考证及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确定其身份的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
实行闭卷考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2.面试要求
(1)面试时,须提供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确定其身份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以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报考中小学的考生面试需自备所报学段学科教案3篇,考官现场抽取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学科要进行专业测试。
报考学前教育的考生面试需自备5节教学活动设计,要求涉及三个年龄段和五个领域,考官现场抽取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幼教专业技能测试:①自弹自唱:要求考生在指定的幼儿作品中,现场抽取其中一首弹唱;②舞蹈:自带播放器提前准备一段3分钟内的幼儿舞蹈,进行现场表演;③简笔画:要求根据既定的具体题目(由主考官自行命制考题)进行现场绘画,在2分钟内完成不少于3个简笔画。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三)体检
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附件3)执行。按照拟招聘职位1:1的比例,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四)考察
所有进入考察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个人档案,填写《尉犁县公开招聘教师考察表》,由县相关部门做好考察工作。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体检合格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发现或有实名举报弄虚作假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限额管理、以合同形式聘用、并由财政部门拨付工资。经批准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按规定为事业岗教师按个人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七)薪酬待遇
1.聘用教师享受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同工同酬,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统一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地区补贴、国家津贴、规范性津贴等组成,享受国家住房公积金、医疗、失业、生育及工伤等保险社会保障政策。本科6723元/月(含五险一金),大专(高职)6419元/月(含五险一金),中专工资6341元/月(含五险一金)。
2.试用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文件发放绩效奖励、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冬季取暖费900 元,年底一次性发放绩效考核奖励金。在基层乡镇学校工作教师还可领取基层补贴。
3.工资晋升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晋升、评聘与正式在编人员相同。
4.报到时,统一安排教师周转房,房内配置床、电热水器、灶具、衣柜等设备。
六、聘用人员管理
(一)聘用教师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由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受聘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二)首次签订合同聘期为2年,含试用期1年;2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可续聘,每一期的聘期为2年。
(三)鼓励受聘教师参加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并考取尉犁县编制内教师岗位。
(四)为保证聘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聘用人员的合同内容、考核、解聘辞聘、人事争议等事宜按照《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五)新招聘人员按照《尉犁县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原因)发生变化的,将通过公告、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尉犁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尉犁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咨询电话:0996-4028227